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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啸虎
史啸虎的诗词

拙书《总道人间惆怅——史啸虎诗词选》

发布时间:2017/6/7 16:05:48      0阅读数: 708

按语:在整理自己近年来的诗词时,我还发现了 2010 年 10 月 10日,即在自己六十岁生日之际,曾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刊上以“深蓝”等网名与一些网友讨论近体诗及其格律方面的帖子。我觉得将这几个帖子整理一下作为这本诗词选的后记倒是挺恰当的,也是具有可读性的。因为它们可以让读者了解本人对现代人写近体诗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而这种观点的交流对于保持和发扬我们中华的传统文化也是大有裨益的。下面我将当初自己与网友们讨论近体诗的部分帖子内容抄录到这里(仅做了部分词语修订,几乎全部是帖子原文),也算是给本诗词选及《诗论》一节中的那几首论诗的七律和绝句增添了一个详尽的注脚。当然,我更希望读者能对此提出批评意见,以加深对现代近体诗(词)的讨论。

   

   我的看法是,近体诗(词)形成于唐代,光大于宋朝,一直延续至今,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夺目的宝石。近体诗(词)对诗篇中的句数、字数、平仄、押韵都有严格的限制。近体诗(词)对平仄和韵部进行限制和规范的依据历来是平水韵,即宋末山西平水(今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刘渊著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以及清代康熙年间据此编纂的《佩文韵府》。我承认当代人对一些词字的发音已与编纂平水韵时的宋人很不相同了,而且这种发音的不同在明、清甚至民国时代就已很显著了,但这并不影响平水韵对近体诗(词)韵律的规范作用。1949 年以前的几百年里我们几乎看不到一个诗人违背这一规则。现在的数千万港、澳、台同胞写近体诗(词)时对此规则也莫不遵循而恪守之。

   

   但让人难堪的是,这几十年来似乎只有我们大陆同胞对此非常随便,总是视这类诗词格律规则如草芥,而让从不讲格律规则的打油诗登堂入室。理由也很简单,无非是某些官媒所说的那些格律诗词“有难度”“束缚诗人思想”“不提倡”,等等。而我们的某些诗词专业协会对此似乎也持同样观点,也只将注意力放在所谓新韵改革上,而在宣传和普及格律严谨的近体诗(词)方面甚少作为。这是很令人遗憾的。结果呢?

   

   由于长期忽视近体诗(词)的格律知识教育和知识普及,大陆学者,包括很多学中文的文学硕士、博士,甚至一些著名大学的中文系教授在内,所写的近体诗(词)很多都是惨不忍睹的。即便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刊登并获文学大奖的很多所谓古体诗词,也多是格律不通的打油诗。这让那些可以吟哦标准格律诗词的韩、日甚至一些欧美汉学家大跌眼镜。他们认为在近体诗(词)故乡——中国大陆居然少有人会写格律诗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好好的一个近体诗(词)规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好好的一份优秀文化遗产(我觉得,近体诗词格律凭借其所具有的那种近乎完美而丰富的艺术内涵完全可以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因为官方的不提倡以及认为对作者有约束性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轻率地否定和抛弃掉了。这也太不应该了吧。

   

   以满族汉语口音北京土话为基础的普通话有其长处,但其短处也很明显。就像简化字一样,在偌大中国,应该知道推广普通话并不能包打天下。比如,普通话就没有入声。入声原是汉语五声之一(即上平、下平、上声、去声和入声),其声短促,一发即收。而现代汉语发音规则居然因为作为其基础的北京话没有入声而将其人为地强制性地舍弃不提了,结果普通话就只有了四声(即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但让人惊讶的是,虽然现代汉语在官方发音规则上摒弃了入声,但在吴语、闽语、粤语、客家语、赣语、新湘语、徽语、晋语、江淮官话中均有入声并且完整地保留下来了。也就是说,大约有一半中国人的语言发音中有入声。

   

   可见,在普及消除了入声发音规则的普通话大半个世纪后,入声仍然顽强地存在于数亿中国人的地方口音中。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官方推崇的普通话没有入声韵,就可以无视汉语的入声韵律的客观 存在或因此而废弃这一个中国人说了上千年的发音规则吧。

   

   不仅如此,两千多万台湾同胞讲的国语以及上千万香港和澳门同胞和数千万海外华人所讲的广州白话也都天然存在着入声发音。汉语要想走向世界,人为地摒弃入声,忽视这个数千万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的汉语发音规则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数亿中国人对古诗韵(平水韵)入声韵部中的许多韵部发音并不陌生。他们用自己的家乡口音去阅读古典近体诗(词),不仅没有难度,而且还很上口。既然如此,而且中国如此之大,人口如此众多,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普通话中保留入声,而非要在十多亿国民的发音规则上剔除入声以强求一律呢?

   

   由于普通话改革在入声问题上的失误,加上当时提出的在年轻人中不提倡格律诗,也连带影响了格律诗词在学校教育中的安排,致使这几十年来的教育大纲,无论大中小学,都难见格律教育。人们不仅不知道入声规则,甚至连格律诗词的韵律规范《平水韵》也几乎无人知晓。这是很令人遗憾的。我们不能因为格律诗词遵循平水韵而不符合现代汉语的发音规则就对其予以否定,也不将其列入中文语言教育提纲。何况这个平水韵本身就是在华夏土地上流传已千年的写近体诗的一个最基本的规则。

   

   有意思的是,中华诗词学会 2003 年 8 月在《21 世纪中华诗词发展纲要》中提出,要以普通话作基础,实行中华新韵改革,并于 2005 年整理出了《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这个《简表》韵部划分以普通话为读音的依据,以《新华字典》的注音为读音的依据,将汉语拼音的 35 个韵母,划分为 14 个韵部(而平水韵则有 106 个韵部,其中仅入声韵部就有 17 个,涉及的常用汉字就有 600 多个)。这个中华新韵的第一个平仄原则居然是“只分平仄,不辨入声”。这种做法一下子就把数以亿计的中国人每天都在说的汉语入声发音给阉割了。这种武断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也许它感觉到了这种错误可能不被国人接受,于是这个《发展纲要》又提出“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说白了就是创作近体诗,他们提倡使用新韵,但不反对使用旧韵(主要指“平水韵”)。为何会在这个《发展纲要》中出现这种对待平水韵尤其是入声韵的前倨后恭的态度呢?不是说要“不辨入声”吗?也许这是中华诗词学会内部的很多有识之士一再坚持维护近体诗(词)文化完整性的一种努力结果吧?倘如此,我得在这里向这些人表示感谢!

   

   我的看法是,写近体诗(词)就得按近体诗词的格律去做。要么就不要写,或者写了就不要冠以近体诗(词)的名号。我在序言中也说了,格就是格式,律就是韵律。汉语的五声发音规则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五行说一样不可更改。除非你不用它们。你如果使用它们来吟诗填词或算卦占卜,你就得遵从它们的规则,而不是否定它们,甚至阉割它们。那样只会贻笑大方。

   

   中华新韵可以适用于写现代诗,写散文诗,写各种层出不穷的时尚体诗歌。但在具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近体诗(词)这种中国所独有的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上,你总不能非要去人们使用仅仅在十多年前由少数一些人关起门来自创的所谓中华新韵吧?我们绝不能如此轻率地去对待和否定我们的祖先经过数百年创设并完善起来、一直流传千年至今的近体诗(词)专用的古韵律——平水韵。那样做不是与时俱进,而是数典忘祖。倘如此,将用现代新韵写的近体诗(词)称为现代诗词,岂不更好?

   

   现在也有一些人提出,平水韵太古老,总应该进行一些改革吧?对于这一点我也持可以改革的观点,但必须谨慎,尤其是不能否定入声韵部。一个人如不习惯(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就是不懂的委婉说法)平水韵,你可以依据所谓新韵或直接根据普通话发音规则去写现代诗,何必非要说这是近体诗呢?你如非要写近体诗,那你就得遵循其用韵规则而不能自说自话、理直气壮地去破坏这个规则。除非这个近体诗的格律规则的修订已经经过了必要的修订程序并普遍性地得到了海内外绝大多数国人的认可。

   

   得知有不少朋友说自己写近体诗尊重并遵循平水韵,我很高兴。对人宽,对己严,是好品德。但是倘能推己及人岂不更好?中国优秀文化的保存和繁荣倘从这类小地方用心和努力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清人戈载的《词林正韵》用十九个韵部合并归纳了平水韵的众多韵部,化繁为简,是为好事,也可以作为现代人改革韵律的参考。需要注意的是,《词林正韵》虽然合并了众多韵部,但其仍保留了五个入声韵部。不知为何它迄今也远没有平水韵的影响大?

   

   一种艺术体裁的美应该是在符合其体裁规则基础上体现出来的。如果其体裁规则变了,那么这种艺术体裁本身也会发生变化,遑论其所能体现出来的美了。就如你书法写小篆、隶书或魏碑,你总不能因为自己不熟悉就非要掺杂一些现代仿宋印刷体笔画进去吧?如果掺和了,你可以说这是自由体或自创体书法,但你总不能还要说这些就是小篆、隶书或魏碑体吧?

   

   我之所以要在本书最后写这个后记来详尽说明近体诗押韵这个问题,也就是想让大家多了解并保留一些中国古典诗词的古典美和传统美。现代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水平和爱好来选择欣赏与否,但我们不能为了阿权或媚众而毁掉这些传统诗词体裁和格律所体现出来的那种独有的古典美。当我们在做一些自以为是正义或正确的伟大事业时,更应如此。

   

   至于说到如何合并一些韵部的问题,那是见仁见智了。有朋友觉得简化韵部,争取同韵是一种进步。这个观点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同韵的确可以防止南人南韵、北人北韵。但问题依然是:韵将何同呢?也就是说,是取消入声韵部还是保留之呢?这才是合并韵部改革的关键所在。

   

   比如,《词林正韵》虽然合并了不少韵部,但其仍保留了最能体现古典诗词韵味的入声韵部,且占总韵部的四分之一以上。现代汉语四声规则也合并了韵部,却将入声这一如此重要韵部给剔除了。因此,作为一大半中国人所讲方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入声韵部能不能得到保留是任何韵部合并改革的关键所在。无视这一点的任何同韵改革的设想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由于近千年来不断的北方民族南侵,很多汉民族的原优秀传统和民族习俗也大多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汉族人口向南方迁徙避难而带到南方地区并顽强地保留下来(甚至不少还东迁至我们的邻国——韩国和日本。但在朝鲜和越南,那里的汉文化包括近体诗词文化随着 20 世纪四五十年代汉字的被废除基本上没有了)。汉语言上的入声发音就是其中之一种。由此可见,入声发音规则其实是汉民族历经千灾万难而保留下来汉语文化的传统精髓之一。

   

   而且这个发音规则到现在还是南方许多地区民众方言的一个基础音依据。消除了入声韵部,也就等于摧毁了历史上历经千难万险而保留下来的汉语文化的传统精髓和南方许多方言的基础。普通话改革已经失误了,我们绝不能在近体诗词的韵部改革方面重蹈覆辙。这在进行近体诗(词)韵部改革时必须认真考虑到的。

   

   当然,仅仅是消除近体诗(词)领域的入声韵部对于方言的消亡而言可能没那么夸张,但这本是一个好几亿国人讲话不可或缺的发音规则之一,为何非要将其人为地消除而不是保留下来呢?何况这个入声韵部本来就是构成近体诗(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韵部啊!

   

   为此我觉得,适当地将某些类似的或发音相近的韵部合并也是合理的,如《词林正韵》将平水韵 106 个韵部合并为 19 个韵部。但当你再结合现代汉语四声韵部将其“重新排列”时就要注意了:可适当调整和厘清一些现代方言在发音上已有明显变化的入声词,但必须基本保留绝大部分原有的入声韵部词汇。古体诗就是古体诗,如果连发音都没有一点儿古代人说话的韵味的话,那还叫古典诗词吗?

   

   我还认为,《词林正韵》之所以迄今影响甚微,主要恐还在于其某些韵部的合并方式可能存在问题。比如,其将四支八齐韵母相同的合在一起,甚好,但是它却又将韵母不一的五微十灰也一并划入第三部平声韵部,这么做,同韵部词汇多则多矣,但原平水韵某些韵部的词汇不同韵母混杂使用的弊端并没有得到革除。这可能是后人认为与其这样还不如使用平水韵的主要原因吧?起码后者更权威些。

   

   如果结合现代汉语的四声发音规则并考虑到今人发音习惯来重新调整古诗韵,我倒觉得,在保留入声韵部基础上,可以剔除南方方言中已经消失的入声词汇以及少数在各主要方言中已失去入声韵味的入声词汇,但绝大多数入声韵部词汇仍应予以保留。

   

   其实,现代汉语的平声(阴平、阳平)和去声韵部也大体包括了相当一部分的平水韵中的入声词汇,只是需要单列而已。然后,可以再根据现代汉语的阴平、阳平和去声发音规则以及具体的韵母重新排列分类予以合并。也就是说,入声韵部词汇除外的其余部分词汇基本不变。一字多韵部或不同声部的字也大多可以保留,等等。应该说,以平水韵为纵坐标、以现代汉语发音规则为横坐标并基本保留了入声韵部的韵律改革成果才可能是真正的并可为广大海内外华人所接受的中华新韵。

   

   显然,这是一项浩繁的工作,需要一个字又一个字地详尽而认真地去考订,去甄别,去增删。当然,这也是一项对于焕发近体诗生命力来说是很有意义的工作。我知道自己才疏学浅难当此任, 但倘有人愿意也有学术能力做这件事的话,我愿意为之鼓与呼。

   

   我这么说并非赞成保留所有传统规则而不思创新,问题是如果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差异可以被人随意地或以行政方式就可以消除掉的话,中国文化的神韵还会剩下多少呢 ? 多年前的一个自以为是的简化字方案就已经给中华文明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还能再将中国古典诗词潜藏的灿烂无比的神韵仅仅用现代汉语规则就给如此轻飘飘地否定和扬弃掉吗?比如,早些年就有台湾朋友调侃说汉字简化字方案是:“亲不见,爱无心,产不生,面无麦,儿无首,涌无力,有云无雨,开关无门,乡里无郎”,等等。类似的说法还有不少。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大陆,人们的正常的社会道德系统始终未能很好地重建,这些简化后的词汇之内涵缺失的说法居然无不在实践中一一应验也。悲乎!

   

   最后我还想说,当我们在推行任何改革,包括文化及有关汉语的字形简化和音韵改革时,还应该尽量多注意保留一些可以体现古代中华文明色彩的具有生命力的传统而不是轻易地丢弃或摧毁它们。近体诗(词)的音韵改革也是一样。因为这涉及我们的近体诗(词)在音韵改革后能否重新赢得国民喜爱并让更多国民愿意学习和吟诵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我衷心期望我们的中华文化瑰宝——近体诗(词)能够尽早地步入千家万户,经久不衰,重新焕发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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